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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2月24日訊(全媒體記者 楊佳俊 通訊員 劉沁?趙雙富)近日,湖南、湖北兩省高院共同簽署《關于加強長江沿線涉海事訴訟服務司法協作協議》(簡稱《協議》),內容涵蓋加強案件管轄協作、深化聯絡站應用功能、開展審判輔助事務協作、建立協調會議機制等,旨在加強司法協作互助、提高訴訟服務效能,為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fā)展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協議》明確,嚴格遵守海事訴訟專門管轄規(guī)定,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長江湖南段干線及支線水域內發(fā)生的海事侵權糾紛、海商合同糾紛民事案件、海事行政案件、海事特別程序案件,由武漢海事法院專門管轄。當事人就上述案件向湖南轄區(qū)內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應由武漢海事法院管轄的,相關法院告知當事人向武漢海事法院提起訴訟,可引導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平臺、律師服務平臺等向武漢海事法院申請網上立案,或通過跨域立案平臺協助辦理跨域立案手續(xù)。當事人堅持起訴的,做好法律釋明工作并不予受理;受訴法院立案后發(fā)現沒有管轄權的,裁定移送武漢海事法院處理;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武漢海事法院及所屬法庭在立案審查階段或者在審理中發(fā)現案件不屬于海事法院管轄的,依法屬于湖南轄區(qū)人民法院管轄的,由武漢海事法院立案監(jiān)督庭負責協調湖南相關法院,做好網上立案、跨域立案或者案件移送工作。
《協議》要求,在岳陽、益陽設立武漢海事法院駐該地司法便民聯絡站,持續(xù)推動拓展信息共享、定期巡回審判、法治宣傳等多領域合作,定期召開協作工作會議,建立審判輔助事務協作機制,有效服務長江湖南段及洞庭湖等區(qū)域內群眾、企業(yè),共同促進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