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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6月14日訊 今日,記者從湖南省住建廳獲悉,《湖南省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設計標準(征求意見稿)》(以下稱《意見稿》)已于近日發(fā)布,并廣泛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每個充電插座同一時刻只允許為一輛電動自行車充電。同時,地下電動自行車庫應設置在地下一層,且室內(nèi)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應大于6米。
《意見稿》指出,充電設施宜相對集中布置,不應設在建筑物人員出入口。電動自行車充電柜應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定時斷電、充電故障自動斷電、過載保護、短路保護、剩余電流保護功能,并宜具備充電故障報警、功率監(jiān)測、高溫報警等功能。
同時,每個充電插座同一時刻只允許為一輛電動自行車充電。充電插座宜安裝在墻上、柱上或支架上,應均勻整齊布置安裝;戶內(nèi)安裝的充電插座,其底邊距地面高度不應低于 300毫米;戶外安裝須有避雨措施,安裝高低不應低于1000毫米。
充電柜宜設置在地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充電柜的充電插座位于充電倉內(nèi),應采用兩孔加三孔10A 插座。供電線路電流小于或等于60A時,可采用220V單相供電,大于60A時,宜采用380V三相供電。
《意見稿》強調(diào),利用住宅建筑架空層設置敞開式電動自行車庫時,電動自行車的停車數(shù)量不應大于40輛。該區(qū)域除供電動自行車停放使用外,不得設置其他使用功能或活動場所;架空層的敞開面不應少于兩面,敞開部分的面積不應少于架空層該區(qū)域地面面積的 50%,應設置不少于一個且凈寬度不小于1.8米的疏散出口。
■華聲在線全媒體記者 卜嵐 實習生 劉會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