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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朱玥怡)10月19日,就法定代表人王文銀遭限消事宜,正威方面回應貝殼財經記者表示,限消目前已取消。
10月18日晚間,正威集團旗下上市公司正威新材(002201.SZ)公告稱,王文銀因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深圳正威(集團)有限公司(“正威集團”)相關事宜, 被限制高消費。
據披露,10月17日寧德市蕉城區(qū)人民法院向正威集團發(fā)布了(2023)閩0902執(zhí)1716號 《限制消費令》,寧德市蕉城區(qū)人民法院于10月9日立案執(zhí)行申請人寧德市交投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申請執(zhí)行正威集團合同糾紛一案,因正威集團未按執(zhí)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依照相關規(guī)定,對正威集團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正威集團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銀不得實施系列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10月19日,貝殼財經記者通過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查詢,已無上述(2023)閩0902執(zhí)1716號限消記錄。
這已非王文銀近期首次遭遇限消。今年8月末,因涉及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與正威集團一項價值1.1億元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王文銀被棗莊中院采取限消措施。正威集團于9月4日發(fā)布聲明稱事件已妥善解決,相關影響已解除。
接近正威集團人士向貝殼財經記者表示,王文銀被限消主要因為集團子公司關聯(lián)訴訟,正威集團層面負債率較低。